培训课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
2022-08-14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规定》(人社部规[2019]4号)、《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0]140号)文件精神要求,天津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参加培训。为了配合各单位做好天津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工作,天津市北方人才培训中心(以下简称“培训中心”)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印发2022年天津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公共科目参考目录的通知》(津人社办函〔2022〕60号)的要求,天津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网上线了2022年培训课程计划,方便各单位